| 『第八屆院長盃全國心算暨數學公開邀請賽』比賽辦法
一、主 旨:為弘揚國粹,提倡珠心算教育,並由珠心算技能結合數學課程,激發學習潛能,提昇學童數學計算能力,培育國家基礎科學人才,躍昇國際領域為宗旨。
二、指導單位:立法院、桃園縣政府、平鎮市公所、台灣省商業會
三、主辦單位:桃園縣多元教育發展協會
四、協辦單位:朱立委鳳芝服務處、桃園縣陽光幼教協會、桃園縣家長會長協會、桃園縣記者協會、THE GENIUS CHILDREN DEVELOPING SCHOOL(泰國)、南桃園有線電視台、北桃園
有線電視台、文化國際同濟會
五、大會榮譽主席:王院長金平
六、大會主席:朱立委鳳芝
七、大會會長:施美鈴
八、顧 問:吳立委志揚、廖立委正井、孫立委大千、陳立委根德、楊立委麗環、陳市長萬得
劉議員邦鉉、謝議員彰文、舒議員翠玲、劉議員俊儀、彭鎮長聖富、楊代表先宜
王校長亞賢。
九、比賽日期:98年12月27日(星期日)。
十、比賽地點:平鎮市婦幼館一樓活動中心(平鎮市廣成街10號)
頒獎地點:平鎮市婦幼館二、三樓演藝廳
十一、參加資格:全國及海內外幼稚園、國小、國中皆可參加。
十二、報考項目:心算、數學。
十三、參賽方式:心算、數學分別報名,分別比賽;可以單獨報名一項參賽,亦可同時報名二項比賽。
心算組別:幼童A組、幼童B組、國小(一年級組~六年級組)、國中組。
數學組別:幼童組、國小(一年級組~六年級組)、國中(一年級組~三年級組)。
十四、比賽規則:心算比賽:依據全國珠算心算比賽辦法執行。
數學比賽:賽程中不得使用電子計算機、算盤或任何計算器,一律使用試題卷作答。
十五、報名方式:即日起至民國98年11月27日(星期五)截止,外鄉鎮可採通信報名,報名時請詳填名字、年級、出生年月日以及報名單位,逾期恕不受理(以郵戳為憑)。
凡參加單位,請填寫報名人數統計表(如附件)。報名組別以入學基準日(9月1日)為主。報名組別可以晉級考試,不可降年級考試。
十六、報名費用:心算比賽,每人報名費600元,數學比賽,每人報名費600元,以郵局匯票或即期支票掛號寄至 平鎮市廣平街66號 施美鈴老師收。
電話:(03)4914377、4821663 傳真:03-4912397
e-mail文書組信箱:sjyany@yahoo.com.tw
十七、比賽項目及程度分組表:
(一)心算組比賽之範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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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 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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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 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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場 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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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一 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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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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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二 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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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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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童A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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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減算一位三口,60題(2分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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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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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減算一位三口,60題(1分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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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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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童B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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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級加心算,60題(2分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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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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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級加心算,60題(1分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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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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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級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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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級加減心算,60題(2分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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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0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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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級加減心算,60題(1分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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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0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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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年級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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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級加減心算,40題(2分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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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9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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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級加減心算,40題(1分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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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9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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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級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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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級加減心算,40題(2分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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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8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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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級加減心算,40題(1分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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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8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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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年級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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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級加減心算,40題(2分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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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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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級加減心算,40題(1分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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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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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年級組
六年級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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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×1)、(4÷1或3÷1)各10題,四級加減心算10題,共計30題
(2分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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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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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×1)、(4÷1或3÷1)各10題,四級加減心算10題,共計30題
(1分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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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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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 中 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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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×1)、(4÷1或3÷1)各10題,三級加減心算10題,共計30題
(2分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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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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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×1)、(4÷1或3÷1)各10題,三級加減心算10題,共計30題
(1分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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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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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 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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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加減心算每題10分、乘除心算每題5分。
(2)各組別報名人數未滿5人時,取消該項組別之競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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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數學組比賽之範圍(80%依本學期各版本課本範圍參考,20%技巧性試題),以上學期課程為主。
(三)數學組比賽程度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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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 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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題 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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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 制 時 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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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 童 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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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擇題(共計40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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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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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~六年級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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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擇題(共計40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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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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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 中 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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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擇題(共計30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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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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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:本次數學比賽命題老師,皆由現任國中、國小教師命題,且未派學生參加本次盛會,以示公平、公正。
十八、成績評定:
個人綜合成績:1.以個人所得分數之高低,決定名次。
2.選手若成績評定同分時,得並列之。
十九、獎勵辦法:
個人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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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 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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錄取名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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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 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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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 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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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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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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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盃乙座,獎狀乙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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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上列獎勵名額,以參加人數按81%(1、2、3、4名)限額獎勵,第1、2名之選手,頒發立法院院長獎狀,可作為加分之依據,比賽後再行補寄獎狀。
※ 第1、2名選手於禮堂上台頒獎。其餘得獎者,請憑選手證領取獎盃。
※ 50分以下不列名次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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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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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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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盃乙座,獎狀乙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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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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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 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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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盃乙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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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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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 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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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盃乙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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團體獎:
1.依參加人數及得獎成績,頒發前5名傑出優良單位。
2.凡報名單位,參賽選手達30人以上者之指導老師或單位,由大會頒發『成績輝煌獎』獎杯乙座,以資表揚。
二十、注意事項:
1.大會【賽前會議】訂於98年12月19日(星期六)下午1:00在本會召開,會址:平鎮市廣平街66號,各單位請派代表出席。
2.選手證於當日領取,為避免郵寄遺失,請各單位派代表親自到本會領取,敬請配合。(比賽當天不予領取參加證,選手證請各教練於比賽前發給各位選手留存,以利賽前尋找座位) ,感謝您的支持與鼓勵!
3.活動當天如遇天災(颱風、地震等),則以桃園縣政府公告之新聞媒體發佈之”不上班,不上課”為準。
4.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須補充事項時,於比賽大會中宣佈。
◎ 比賽報名表心算組、數學組及參加證請至資訊下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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