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第十九屆議長盃心算暨數學全國公開邀請賽】比賽辦法
一、主 旨:為弘揚國粹,提倡珠心算教育,並由珠心算技能結合數學課程,激發學習潛能,提昇學童數學計算能力,培育國家基礎科學人才,躍昇國際領域為宗旨。
二、指導單位:立法院、桃園縣政府、平鎮市公所、中壢市公所、楊梅鎮公所、台灣省商業會、中華珠算學術研究學會、中華民國補習教育協會全國聯合會、
中華民國短期補習教育事業協會
三、主辦單位:桃園縣多元教育發展協會
四、協辦單位:復旦國小、朱立委鳳芝服務處、舒議員翠玲服務處、謝議員彰文服務處、桃園縣陽光幼教協會、桃園縣記者協會、桃園縣攝影藝術協會、南桃園有線電視台、北桃園有線電視台、北健有線電視台、文化國際同濟會、桃園縣家長會長協會
五、大會榮譽主席:邱奕勝(桃園縣議會議長)
六、大會榮譽會長:吳志揚(桃園縣縣長)
七、大會榮譽顧問: 陳萬得(平鎮市長)
八、大會會長:施美鈴
九、顧 問:朱立委鳳芝、黃立委仁杼、孫立委大千、楊立委麗環、劉議員邦鉉、謝議員彰文、 舒議員翠玲、羅議員文欽、徐議員景文、梁議員新武、沐議員平波、魯市長明哲、陳市長萬得、劉代表邦銅、李代表字昌、楊代表先宜、王校長亞賢、陳校長玲珍。
十、比賽日期:中華民國99年5月2日(星期日)。
十一、比賽地點:復旦國小(桃園縣平鎮市廣平街1號)。
十二、參加資格:全國及海内外各幼稚園、國小、皆可參加。
十三、參賽項目:心算、數學分別報名,分別比賽;可以單獨報名一項參賽,亦可同時報名二項比賽。
十四、比賽規則:心算比賽:依據全國珠算心算比賽辦法執行。
數學比賽:賽程中不得使用電子計算機、算盤或任何計算器,一律使用試題卷作答。
十五、報名方式:◎ 即日起至民國99年4月2日(星期五)截止,外鄉鎮可採通信報名,報名時
請詳填名字、年級、出生年月日以及報名單位,逾期恕不受理(以郵戳為憑)。
◎ 凡報名未達5人以上,不列入團體參賽單位。請填寫報名人數統計表(如附件)
及三聯式報名單。(報名表如不敷使用,請自行影印)報名組別以入學基準日(九月一日)為主。
◎ 報名組別可以晉級考試,不可降級考試。
◎ (各組報名人數若不足5人時,則取消該組比賽)
十六、報名費用:心算比賽每人報名費600元;數學比賽每人報名費600元,
請以郵局匯票掛號寄至 施美鈴老師收 桃園縣平鎮市廣平街66號
電話:(03)4914377 傳真:(03)4912397
E-mail:sjyany@yahoo.com.tw
十七、比賽項目及程度分組表:
※ 心算組比賽之範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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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 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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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 算 第 一 場 / 程 度(二分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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命題教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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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 算 第 二 場 / 程 度(一分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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命題教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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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童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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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三目加減心算,60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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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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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三目加減心算,60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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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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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級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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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級加減心算,30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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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1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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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級加減心算,40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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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0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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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年級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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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級加減心算,30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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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9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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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級加減心算,40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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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8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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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級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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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級加減心算,30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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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7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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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級加減心算,40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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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6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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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年級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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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級加減心算,30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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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6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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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級加減心算,40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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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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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年級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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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×1)、(4÷1),各10題,四級加減心算,
10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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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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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×1)、(4÷1),各10題,三級加減心算,
10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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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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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 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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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加減心算每題10分、乘除心算每題5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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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報名人數每組不足5人,則取消該組比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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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數學比賽之範圍:選擇題40題,限制時間15分鐘。
(80%依本學期各版本課本範圍參考,20%技巧性試題),考試範圍(上學期及下學期第一次期中考)為主。
備註:本次數學比賽命題老師,皆由現任國小教師命題,且未派 學生參加本次盛會,以示公平、公正。
十八、成績評定:
個人綜合成績:1.以個人所得分數之高低,決定名次。
2.總分數相同時,其排名依年齡小大排名(年齡小者為優先)。
3.選手若心算或數學成績評定滿分時,則並列第一名。
4.各組別數學比賽15分鐘內作答完之學生可先交卷,監考老師於試卷上註明交卷順序,如成績相同,則以先交卷者為先,否則以出生年月日後者為先,如無法判定時由學生抽籤決定之。
十九、獎勵辦法:
1. 個 人 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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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 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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錄取名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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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 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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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 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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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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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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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盃乙座,獎狀乙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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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上列獎勵名額,以參加人數按80%
(一、二、三、四名)限額獎勵,第一名之選手,頒發議長獎狀,比賽後再行補寄獎狀。
※本次比賽為教室型比賽,請憑選手證於教室領取獎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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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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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 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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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盃乙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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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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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 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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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盃乙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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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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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 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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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盃乙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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優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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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 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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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牌乙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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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團 體 獎:
1.依參加人數及得獎成績,頒發前5名傑出優良單位。
2.凡報名單位,參賽選手達30人以上者之指導老師或單位,由大會頒發『成績輝煌獎』獎杯乙座,以資表揚。
二十、注意事項:
1.大會【賽前會議】訂於99年4月24日(星期六)下午1:00在本會會址:平鎮市廣平街66號。召開舉行,並於當日發選手證,未能參與會議者,請派代表參加,未參加會議者,為避免郵寄遺失,請親自到本會領取敬請配合!(比賽當天不予領取參加證),感謝您的支持與鼓勵!(選手證請各教練於比賽前親自發下給各位選手留存,以利賽前尋找座位)。 |